(852) 2127 4512
(根據310章商業登記條例成立的東主或合夥人公司)
香港無限公司具有以下特點: (i)僅需申請商業登記。 (ii)每個合夥人對另一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制除外,某些合夥人的責任是有限的,但必須至少有一位責任無限的合夥人。 (iii)東主或合夥人擁有獨資或合夥人公司的管理權。 (iv)獨資經營者/合夥人可以選擇利得稅或個人入息課稅。
成立無限公司收費套餐:
標準套餐 $980
本套餐包含:
商業登記證(BR)
簽署原子印,公司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