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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無限公司

(根據310章商業登記條例成立的東主或合夥人公司)

 

香港無限公司具有以下特點:
(i)僅需申請商業登記。
(ii)每個合夥人對另一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制除外,某些合夥人的責任是有限的,但必須至少有一位責任無限的合夥人。
(iii)東主或合夥人擁有獨資或合夥人公司的管理權。
(iv)獨資經營者/合夥人可以選擇利得稅或個人入息課稅。

 

成立無限公司收費套餐:

 

標準套餐 $980 

  本套餐包含:

  商業登記證(BR)

  簽署原子印,公司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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