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 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BUD)
政府资助基金申请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 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 专项基金」
计划目标: 资助每间香港非上市企业在内地及自贸协议经济体*推行发展品牌、升级转型、拓展营销之项目(自贸协议经济体包括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智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鲁吉亚、澳门和新西兰) |
申请资格: 香港非上市企业•持有香港商业登记证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记•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需相关证明文件,如报税表、强积金供款纪录、商业合约、发票等•持有内地及/或自贸协议市场的相关执照/资格/认证,以显示项目的可行性或已确认无须相关许可有能力保证项目在取得最终拨款前完成指标包括:资金 、人力及行政能力等 |
资助金额: 申请高达50%的资助,每次不多于100万港元•企业可累计获资助40个项目,累计资助上限为400万港元 |
资助范围: 申请资助是用作开拓内地及/或自贸协定市场而并非香港本地市场 |
服务范围: 专业咨询、申请及计划书设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