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 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 (BUD)
政府資助基金申請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 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
計劃目標: 资助每間香港非上市企業在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推行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拓展 營銷之項目(自貿協定經濟體包括東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魯吉亞、澳门和新西蘭) |
申請資格: 香港非上市企業•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記•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需相關證明文件,如報稅表、強積金供款紀錄、商業合約、發票等•持有內地及/或自貿協定市場的相關執照/資格/認證,以顯示項目的可行性或已確認無須相關許可有能力保證項目在取得最終撥款前完成指標包括:資金 、人力及行政能力等 |
資助金額: 申請高達50%的資助,每次不多於100萬港元•企業可累計獲資助40個項目,累計資助上限為400萬港元 |
資助範圍: 申請資助是用作開拓內地及/或自貿協定市場而並非香港本地市場 |
服務範圍: 專業諮詢、申請及計劃書設計服務。 |